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,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,以培养幼儿、小学教育师资为主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,是四川重要的学前教育人才培养及培训基地,是全国文明单位。为拓宽选人视野,广纳优秀人才,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,促进学校事业发展。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、《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》(川人发〔2006〕9号)相关规定,经批准,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聘名额
公开选聘教师及工作人员4名。
二、选聘对象
在编在职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
三、选聘条件
(一)必备条件。选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:
1. 选聘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。
2.人品正,作风好,综合素质高,协调能力强;身体健康,心理素质好;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、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、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调研能力;工作实绩突出,群众评价好。
3.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4.按照国家、省、市、区有关规定,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。
5.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。
6.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选聘。
(二)岗位条件。见附件1《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》。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。
1.尚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内的。
2.未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。
3.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。
4.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,或者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。
5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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